请问:
1、鑫苑世纪东城只有五大责任主体验收的公示就进行交房请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涉嫌违规交房?是否需要竣工备案表?
2、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1、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2、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这两条是否是交房的强制条件?
3、小区的地上停车位的数量是否符合当时的设计规划,小区的其它配套设施我们如何知道满足设计要求?
我的合同是2012年10月份签订的,2013年10月1日前交房,位置为鑫苑世纪东城东苑1号楼3单元4层西户,合同规定是五大主体验合格,同《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相矛盾是否按照条例执行,条例是强制性条款,应该以条例执行。
此问题已于10月6日提出,为何不见回复??
鑫苑世纪东城问题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