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交巡警支队共依法查扣三轮摩托车、电瓶观光车共计约3万余辆次,但非法营运带来的巨大利润不但已经成为车主们的谋生手段,违法成本与违法收益的悬殊对比也成为了诱使其反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强大内在动力。交警部门对这些车辆的治理仅限于对其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非法营运交警无权管理),在暂扣违法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后必须将车辆放行,不能从根本上收缴其赖以营运的交通工具,造成被处罚的车主违法成本极低,很容易再次参与营运,出现 “回潮”和“反弹”。而三轮摩托车、电瓶观光车涉及的非法营运本质问题、车辆收缴、人员安置等深层次问题还需多个相关部门进行大力度管理。
为从根本上解决三轮摩托车非法运营问题,交巡警支队自2008年开始就积极探索彻底取缔三轮摩托车、电瓶观光车的解决办法,其中也借鉴了南京、北京、武汉、南阳及开封的先进经验,四年来支队多次向市政府提交书面取缔建议及解决方案,相关意见包括:政府牵头、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宣传教育、规范管理、车辆收缴、妥善安置、综合治理、立法取缔等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