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映 信 郑州市交通委领导:您们好! 我是2013年10月5日乘坐郑州至少林寺班车的乘客刘晓炎,关于我在豫A5261班车上所遭遇的一切,我已于2013年10月9日在心通桥上对其进行了投诉,但是,我对登封市交通运输管理所的处理结果非常不满。对此,我有以下几个疑点: 1、豫A5261班车在2013年10月5日在嵩阳书院私设站点违规停留的行为。按照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私设站点应该如何处罚? 2、作为该车乘务员,她有什么权利在客车上强行收取景区门票?乘务员在车上欺诈游客,强行在车上收取高价门票的猖狂行为,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又该怎样给予处罚? 3、当天在我受骗之后,竟然在车上找不到一个举报或者监督电话!我真不知道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是怎样对该公司的运输车辆进行管理和监督的! 4、面对班车上如此恶劣的行为,登封市运输管理所对豫A5261班车却仅仅做出了罚款500元,并且退还我门票和车票费用的处理决定,此行为让我非常不满,而且开始怀疑登封市运输管理处对该班车是否存在包庇行为,否则为何不按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呢?! 反映人:刘晓炎 电话:13*******61 2013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