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所反映问题原文):长江中路汇鑫小区物业只收钱,不干活,管理工作严重失职,导致院内凌乱不堪多种问题频现。长江路办事处和社区近在咫尺,偶尔其工作人员到过小区内,却对此视而不见、不闻不问。主要问题如下: 1.院内私搭乱建简易房,并将该简易房出租,用做小商店长期进行经营。该房屋属于违规建房,该商店没有营业证,没有烟草许可证,聚众打牌从中提成收钱,进行多年经营没有任何部门过问。该商店为了经营需要乱扯电线,简易板房极易引燃,存在安全隐患。 2.噪音严重扰民。院内管理混乱,多种噪音同时存在。院内有多个午托部的小孩午休时段满院子打闹嬉戏;院内多个牌场不时传来牌友们吆五喝六的噪音(从上午一直到深夜);早上因院内道路不畅车辆拥堵,汽车喇叭声长时间鸣叫。 3.私改房屋用途。将业主公用的用来存放电动车的地下室改作牌场和仓库进行出租,经常有货车进出小区搬卸货物;将物业的办公用房改作门面房进行出租。 4.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停车位没有统一规划,没有设置相关标识,如限速标识和禁停标识等;外部车辆不进行管理随意进出,甚至有“僵尸车”一放数月;小区内业主车辆没有进行认真登记,叫人挪车都找不到电话,只能在楼下大喊大叫。 5满院子野树荒草。该长得花草树木全都死了,不该长的荒草野树满院子都是。原有绿化花草几乎都旱死了,野树野草(如拉拉秧、构树、杨树等)到处都是。有些业主用铁栅栏封闭部分绿地当成自家菜地,有些在树下养鸡。 (上次处理情况):10月8日反映至二七区,10月9日由二七区将问题下派至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时至今日,还没有看到处理回复,生活中也没有见到或听说有人处理。
是不是说,二七区将下派任务就是已经完成问题处理了?如此对待群众反映问题,能够体现“一切为了群众”的工作作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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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息来自: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