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护士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几个问题。
我原来在一家诊所上班,今年上半年辞职,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有效期到2013年12月30日。根据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我也是尽力寻找合适单位,想着在12月前把转注在新单位,昨天找到新单位办理转注时,被告知护士执业证书已经失效,错过了今年的延续注册时间。因为郑州卫生局有一个公关邮箱,里面告知:今年延续注册时间好像是9月20日到26日,共6天,过期不候。要想延续注册,重新考护士证吧。
我想咨询下:我执业证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法律规定提前1个月申请延续注册。邮箱文件对于不在职人员实在难以得到相关信息,昨晚网上查找几个小时,也没有见到在其他地方有该信息公布。请问想我这种情况还能办理延续注册吗?
另外想请教下:如果不能办理延续注册,根据规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可重新申请注册,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第七条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第三条 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怎么开?找谁开?
第四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是要重新考资格证吗?还是原来的资格证即可?
郑州市是按第七条的要求重新注册吗,还有其他要求吗?
谢谢您的答复!
小石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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