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 符合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配偶生产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按照职工生育保险管理程序要求将相关材料交专管员,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生育科申请报销。审批后,由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财务科领取。2. 男职工配偶无需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3.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 (一)产前检查:400元/例;(二)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1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例;(三)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4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例;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5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150元/例;(四)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2500元/例,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费用标准不再支付。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其标准为:顺产800元,剖宫产1500元。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和生育定额补助不能同时享受。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服务电话12333,工作人员会详细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