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坐郑州交通运输公司的车从登封至郑州,在西四环与祈福大道出车祸,过了一个月都没人管。办理出院手续都办理不了,因为郑州交通公司的安全员拿着医院的缴费单不给我。今天接到交通运输公司的电话说他们要结案了,但是我作为一个乘客,一个受害者,我的损失到现在无人过问。我花钱坐车,交通公司有义务把我安全的送到目的地,这个义务没有尽到,并且在出事之后推脱责任,对于受害者的态度极其恶劣,至今不管不问。这就是交通运输公司的服务?交通运输公司就没有义务协助受害的乘客向事故责任方索赔?这么小的事情都需要越级上访吗?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交通委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