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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怎么办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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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15:01: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9230小时:5分钟

我就是想咨询一下住改商现在工商局怎么要求的,社区要求很多东西且需要30户居民签字,并还要交房屋租赁税,想问问住改商工商局都要什么东西,社区部出证明怎么办,为什么要社区出证明,这不是工商局的事情吗,跟社区有什么关系,还要求爷爷告奶奶的去跟社区的工作人员解释。再说了社区为什么要出这个证明。你们工商局是怎么勘验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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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7 16:24: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住改商”问题,我分局注册科已受理,之后会及时回复。也可以拨打注册科咨询电话:63935522 ; 地址:金水区红专路40号.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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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1-14 10:04: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住改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工商局依据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的要求审核办理。
      如果您有疑问,请拨打注册科咨询电话:63935522;地址:金水区红专路40号。
      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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