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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路南段饭店油烟噪音扰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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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08:56:30 |显示全部楼层

已处理

二七区环境保护局

处理时间

2013-12-27 10:31

       富华花苑西门面房(汉江路与人和路交叉口)东南方向居民楼下:春光早餐、西三烩面、李记牛羊肉烩面、方中山胡辣汤、巴三火锅、张三大盘鸡等十几家饭店任意排放油烟,油烟排放离居民窗户最近的只有1、2米(开发商建设时未建设共用排烟道)。晚上烧烤烟雾缭绕,造成小区内及整个路段弥漫着油烟、羊肉异腥味,多栋楼的居民无法开窗通风,苦不堪言,路上行人也饱受油烟困扰。
     饭店每天从早上四五点营业到晚上一两点,鼓风机、抽油烟机等机器安装在居民卧室下方,引起墙体共振,噪音使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饭店从无证经营至今,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油烟、噪音严重绕民问题。饭店未通过环保测评,依然顺利办理了餐饮许可证、营业证。目前饭店油烟排放仍未达到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第三十五条规定,油烟、噪音扰民问题仍未解决。油烟、噪音对我们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居民无法进行正常生活及工作。
      恳请区政府领导关注,早日给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此信息来自: 二七区政府办公室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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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1:26:11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及时上报领导,将由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处理并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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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9:32:23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曾接到过类似的投诉,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8日接到群众网络反映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富华花苑小区。该小区位于大学南路166号,小区西门面房在仁和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侧。楼下饭店有春光早餐工程、西三烩面、李记烩面泡馍、方中山胡辣汤、巴三火锅、张三大盘鸡。之前,我局执法人员已接到过类似举报,同样反映的该小区楼下几家饭店的油烟和噪声问题。
  2013年9月3日上午9点40分,我局执法人员于该小区居民进行见面会,按照居民的整改方案对该几家饭店多次提出整改要求,该见面会至上午11点50分结束。
  2013年9月18日下午16点,我局与区工商局,区食药局以及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依次对该几家饭店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在整改结束之前不准营业。
  2013年9月24日晚上21点20分,执法人员就市民举报夜间噪声问题前往该小区,并逐家排查噪音至25日凌晨结束,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噪声。
  2013年9月26日上午11点,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小区,居民反映在2楼平台有简易房,房内油烟净化器产生噪音,执法人员到该2楼平台,该简易房已拆除,但有两台空调室外机放置于平台前侧,随后执法人员要求该饭店负责人将两台空调室外机移至饭店前方。
  2013年10月10日,为了达到噪声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我局已向郑州市环保局监测站递交入户噪声监测申请。
  2013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春光早餐,西三烩面,李记烩面泡馍,方中山胡辣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2013年10月16日,我局对张三大盘鸡饭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2013年10月16日19时我局执法人员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随后执法人员多次走访其他住户,询问居民是否存在油烟噪声问题。根据居民要求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两家居民进行入户噪声监测。待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后方可判断该噪声是否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直至23时执法人员才离开该小区。
  2013年10月24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拿到关于富华花苑楼下饭店噪声监测报告。根据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该区域为二类商住混合区,昼间噪声排放标准为60dB(A)内。由我局执法人员及社区办事处人员协调,楼下饭店设备全部开启时进行监测。分别进入两户居民家,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春光早餐整改前后情况如下:
  整改前:排烟口在该小区后厨墙上,两台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平台上简易房内。
  整改后:排烟道通过饭店内部排向远离居民的饭店门头下方,油烟净化器移至饭店后厨,平台简易房已拆除,平台上的空调室外机移至饭店前方。
  西三烩面整改前后情况如下:
  整改前:排烟道在小区后厨墙上并包装有隔音棉,烟道口排在大小为一立方米的水池中,饭店后厨内安装有一台油烟净化器。
  整改后:排烟道通过放点内部排向远离居民楼位置,在该饭店的门头下方,并在后厨内部再次安装一台油烟净化器,后厨窗户用石砖封死。
  李记羊肉泡馍整改前后情况如下:
  整改前:排烟道在小区内部后厨墙上,对小区直排,未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后厨墙上有一台空调室外机。
  整改后:排烟道通过饭店内部排向饭店门头下方,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并将后厨窗户用水泥封死,并将后厨空调室外机移至饭店前方。
  方中山胡辣汤整改前后情况如下:
  整改前:该饭店油烟净化器安装在饭店内部吊顶上,排烟道在饭店前方,居民所举报的是该饭店使用豆浆机噪声问题。
  整改后:该单位在使用豆浆机时加装隔音减震垫。后厨窗户已封死。
  巴三火锅整改前后情况:
  整改前:后厨安装有大功率排风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整改后:后厨排风扇已拆除并封死。烟道移至饭店前方,并加装一台油烟净化器。后厨窗户已封死。
  张三大盘鸡整改前后情况:
  整改前:饭店排烟道在该饭店门头下方,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后厨墙上有一台空调室外机。
  整改后:该饭店后厨窗户封死,空调室外机移至饭店前方。
  二、处理结果
针对以上情况,几家饭店已经按居民要求整改,将后边空调室外机和排烟烟道移至前方,并分别安装油烟净化器。整改效果明显,经过郑州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的监测,数据并不超标。目前,我局已对该几家饭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针对晚上烧烤烟雾缭绕问题,该烧烤摊位属占道经营属城市管理执法局管理,请与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反映。居民所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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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10:18:32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环保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执法人员辛苦工作表示忠心感谢。
二、整改前
1、 饭店东面(后面)住户:十几家饭店有的将油烟直接排放、有的排入污水管内,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口离东面住户窗户几米远,每天早上3、4点至晚上1点还在营业,噪音、油烟、羊肉异腥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住户无法开窗通风,油烟、羊肉异腥味从住户卫生间的下水道往外翻。
2、 饭店西面(前面)住户:西面住户相对受噪音、油烟、羊肉异腥味影响较小。
3、当时有部门提议将排烟道从东面(后面)移至饭店西面(前方),居民不同意简单将排烟道从东面移至西面。居民的整改意见是:如果将排烟道移至饭店西面(前方),油烟必须排入道路污水管道内,或由环保局给一个能彻底解决油烟不再扰民的方案;总之居民要求是噪音、油烟不再影响我们正常生活。
三、整改后:
1、饭店东面(后面)住户:饭店将东面排烟道及油烟排放口由东面(后面)移到西面(前面),并将东面后厨窗户封死。通过整改噪音、油烟、羊肉异腥味的影响对饭店东面住户效果明显。
2、饭店西面(前面)住户:饭店整改后还是任意低空排放油烟,油烟排放口紧邻居民楼及窗户,油烟、羊肉异腥味比整改前影响更大。油烟、羊肉异腥味造成西面(前面)住户无法开窗通风,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四、目前状态:
      十几家饭店仍任意低空排放油烟,油烟排放口紧邻居民楼及窗户,油烟、羊肉异腥味造成小区多栋楼(临街)的居民无法开窗通风、苦不堪言,整个路段弥漫着油烟、羊肉异腥味使路上行人也饱受油烟困扰。
      2013年10月16日19时,二七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来到我们小区,随后执法人员走访多家西面住户,住户都反映油烟扰民,油烟、羊肉异腥味特别大,住户均无法开窗通风。
五、 饭店油烟排放整改不能顾此失彼,一部分住户从油烟困扰中解脱,而一部分住户又走进了油烟困扰中,这样整改我们居民不敢恭维。商铺紧邻居民楼,开发商在建设时没有建设商铺公用烟道,说明此商铺的条件不满足开饭店。开饭店前也没有征求居民意见,现在善良的居民包容了饭店老板在此从事餐饮业,要求噪音、油烟不再扰民,不算过分吧。不扰民是开饭店最基本的前提,饭店油烟排放口位置、高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整改就这么难吗?
六、   环保局回复中说“居民所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知指的是什么?这样说法使居民有些寒心,如果饭店噪音、油烟对居民没有影响为何会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也是盼望环保局执法部门核实解决问题,早日给居民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七、   恳请环保局领导百忙中抽出时间关注此事,指导督促饭店将油烟排放口位置、高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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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11:07:35 |显示全部楼层
富华花苑西门面房饭店现在的事实情况是:1.饭店的抽油烟机,鼓风机,油烟净化器等产生噪音的机器依然在居民卧室楼下,未移走并未做任何减噪,减振处理。2.除西三,春光外四家饭店在小区内的窗户仍未用砖头封死。3.李记烩面的空调外机,巴三火锅的两个大排风扇,抽油烟机的烟囱仍在小区内墙上呼呼作响。4.这些饭店从早四点直到晚上半夜还在工作。油烟,噪音依然还在严重扰民。这些事实摆在眼前,怎么能说居民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哪?!
国家环保部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明确规定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过40分贝。
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请执法部门的领导到小区实地查看,秉公执法。切实为居民办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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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14:34:42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住户要的是最终噪音、油烟不再扰民的结果,不是饭店不完全不彻底的敷衍整改过程。饭店东面(后方)住户反映噪音、油烟扰民问题,就将排烟道、排烟口移至饭店西面(前方)。照这样思维整改,现在西面住户被油烟困扰而反映问题,是否再将饭店排烟道、排烟口移至饭店东面(后方)?这样西面住户也不再被油烟困扰。这样整改像踢皮球。
      目前针对西面住户,饭店油烟扰民有什么整改?我们没有看到实质性的整改。有些饭店噪音依然严重扰民。请不要再提以前整改过程,难道现在饭店噪音、油烟不扰民吗?
      噪音、油烟不扰民是饭店老板必做的功课。我们强烈要求饭店按国家有关规定彻底整改不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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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17:30:01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您们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及时上报领导,将由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处理并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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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9 16:55:43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曾接到过类似的投诉,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8日接到群众网络反映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富华花苑小区。该小区位于大学南路166号,小区西门面房在仁和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侧。楼下饭店有春光早餐工程、西三烩面、李记烩面泡馍、方中山胡辣汤、巴三火锅、张三大盘鸡。之前,我局执法人员已接到过类似举报,同样反映的该小区楼下几家饭店的油烟和噪声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富华花苑小区。该小区位于大学南路166号。我局已多次接到群众类似举报,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3年9月3日上午9点40分,我局执法人员于该小区居民进行见面会,按照居民的整改方案对该几家饭店多次提出整改要求,该见面会至上午11点50分结束,我局执法人员将居民提出的要求,均已记录在案。执法人员要求该几家饭店按居民要求进行整改,将后方空调室外机和排烟道移至前方,并将后厨窗户封死。
2013年9月18日下午16点,我局与区工商局,区食药局以及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依次对该几家饭店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在整改结束之前不准营业。
2013年9月24日晚上21点20分,执法人员就市民举报夜间噪声问题前往该小区,并逐家排查噪音至25日凌晨结束,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噪声。在该小区内距13号居民楼附近有一座变压器,该变压器也有噪声传出,执法人员无法判定该噪声具体来源。
2013年9月26日上午11点,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小区,居民反映在2楼平台有简易房,房内油烟净化器产生噪音,执法人员到该2楼平台,该简易房已拆除,但有两台空调室外机放置于平台前侧,随后执法人员要求该饭店负责人将两台空调室外机移至饭店前方。该几家饭店分别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并且烟道均在饭店前方。
我局于2013年10月10日,为了达到噪声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我局已向郑州市环保局监测站递交入户噪声监测申请。
2013年10月16日19时我局执法人员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随后执法人员多次走访其他住户,询问居民是否存在油烟噪声问题。根据居民要求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两家居民进行入户噪声监测。待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后方可判断该噪声是否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直至23时执法人员才离开该小区。
2013年10月24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拿到关于富华花苑楼下饭店噪声监测报告。根据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该区域为二类商住混合区,昼间噪声排放标准为60dB(A)内。由我局执法人员及社区办事处人员协调,楼下饭店设备全部开启时进行监测。分别进入两户居民家,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二、处理结果
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小区楼下饭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几家饭店在七个工作日内自行来我局补办环保手续。我局于11月18日已向郑州市环保局递交噪声油烟监测申请,待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后方可判断该噪声和油烟是否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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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9 19:54:50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的4.2.3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
6.2.2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8.2 饮食业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
8.3 设在室外的鱼缸专用气泵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应采取安装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
8.4 专用机房与外界连接的墙、楼板、屋面,其空气隔声指数不宜小于40dB
,门和窗的隔声指数不宜小于35dB。噪声较大的专用机房应采取吸声、隔声措施。
8.5 饮食业单位产生噪声的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我们想问一问执法部门的领导:1.富华花苑西门面房的这些饭店与居民楼属同一楼体,饭店与居民家相邻,怎么达到9cm,10cm距离?2.饭店使用的机器达标了吗?是高噪音还是低噪音?3.饭店的鼓风机,抽油烟机等机器做减振处理了吗?4.空调外机,排风扇有隔音,降噪措施吗?5.饭店有吸声,隔音措施吗?6.将鼓风机,抽油烟机等机器放在居民卧室下合适吗?7.居民楼里开饭店经居民大会听证,同意了吗?请有关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向大家做个答复,好吗?如果国家的这些要求都没有达到,能否请有关部门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早日督促饭店进行切实整改,不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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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9 20:27:11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现在饭店噪音、油烟排放(排放口位置、高度)达标了吗?不达标就责令饭店在七个工作日内补办环保手续意义何在?
        请 郑州市环保局领导查看饭店油烟排放口位置、高度是否对居民有影响?
        请执法部门的领导到小区实地查看,秉公执法。切实为居民办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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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18:18:57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出示的相关手续、是饭店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
住户没有公共参与、为什么饭店顺利的办理了营业执照。
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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