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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杜甫路明阳花园水费也忒贵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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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22:06:24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中

巩义市工商局

工作时间

17997小时:9分钟

巩义市杜甫路明阳花园水费也忒贵了,每吨水收费3.7元多,恐怕是巩义市最贵的水吧,水是生命之源,更是生活之根本,收这么贵的水费,不知道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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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5 17:20:0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第七条规定,我市自来水价格的管理权限在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制定、调整。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巩义市物价局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批复〉》(豫发改价管[2013]1172号)文件规定,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调整为1.60元/立方米(即每户每月不超过12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即每户每月13—20立方米)水价调整为2.4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即每户每月超过20立方米部分)水价调整为3.2元/立方米。该批复自2013年9月抄见表量执行。
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现行综合水价为:基础水价1.60元/立方米加上城市污水处理费0.65元/立方米和城市供水公用事业附加0.10元/立方米及水资源费0.15元/立方米,合计为2.50元/立方米。
经调查,您反映的明阳花园小区水价3.7元/吨的情况属实。该水价中包含了水损和二次加压费用。
关于水损问题,目前明阳花园小区未实行 “抄表到户”,造成供水与抄表数量之间存在一定损耗,水价高于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建议小区业主向水务公司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进行管网改造,由水务公司抄表到户,执行规定的价格。
关于二次加压费用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我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按照规定水价收取水费,据实分摊水损,除此之外多收取的部分予以退还。
为便于联系,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直接拨打我局投诉电话64381545。
再次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巩义市物价局
2013年11月22日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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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13-11-12 09:23:08 |显示全部楼层
已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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