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以下是住建局回复的内容:
本年度热力公司主动承担交换站水电运行费,热力公司一再要求物业不能收取用户水电运行费,大多数物业都能够遵守,个别物业向用户收取此费用,并没有交给热力公司,是物业公司自己的行为,热力公司并不知情。通知也不是热力公司下的,只有加盖热力公司公章的通知才有效。
所谓的“规定”是热力公司为规范各小区管理方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给各管理方制订的考核指标,凡是小区物业私自开通用户的,费用由物业和用户承担;小区物业对用户服务不及时造成投诉的,热力公司对物业进行处罚;对于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物业给予奖励,这些措施都是对用户负责,并不涉及水电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