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荥阳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教师在万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团购商品房,均价每平方米1680元(有资料可以证明),每户预交房款捌万元,团购商品房地址在三公路小学对面。可是,在教师们的强烈呼吁下,房子一直到2013年才开始动工。2013年5月,万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让每户将房款的百分之九十(包含预交房款捌万元)、车库或煤棚的百分之五十交齐,而且每平方多收600元,教师们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愉快将房款交齐。谁知,2013年11月,在房子没有交钥匙、车库没有盖的情况下,万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又要求教师们将剩余房款全部交完,否则强制退房。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还有这样的霸王条款?为什么我们不能分期付款?谁剥夺了我们的权利?虽然,我们教师无权、无钱,但是也不能这样任人宰割,请上级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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