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2月3日早上9点30分左右在巩义市桐本路园丁街丢失一部iphone5手机,当时报警,出警后没找到,10点半左右登录苹果网站定位到手机在园丁街的具体地址,在巩义市杜甫路派出所备案时,民警既不去调查,也不调周围监控查看,让我自己去问,还说那里没监控,并且直接说:“丢就丢吧,正好再去买个iphone5s。”
然后我又返回园丁街中街发现有摄像头,并且有两个,一个往西,一个往东,我非常不明白,备案时有五六个警察,一直嘻嘻哈哈不说,在我说到已定位到具体地点时,警察以没有证据不好调查为由推脱,让我自己去调查,并且监控室当时就在四楼,我说能不能看下监控,他们说园丁街那里没有监控,让我离开,并且有个一警察从我备案开始就说:“现在丢手机的太多了,正好你这个iphone5丢了,可以换个iphone5s呀。。。。”。这就是所谓人民警察吗?只会应付了事,真让我深感失望!!!
补充内容 (2013-12-3 22:31):
不好意思,我这个帖子先不发了行吗?问题正在处理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