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回复:经我局工作人员询问该物业公司得到回复:亚太明珠小区是2012年底开始交付业主,小区绿化面积和楼间距设计的相当大,是周边小区无法比拟的。小区内树种和苗木因栽种时间较短,短期内不会达到业主想象的效果,而且我们是成树移栽,有很多大树。后附实景图。一层私家花园是开发商在销售时赠送给一层业主使用的,而且受物业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私自修建长廊、鱼池等现象。
经我局工作人员询问该物业公司得到回复:物业费收费标准是经过管城区发改委审批的,1-3号楼交房时间早,当时走的是政府指导价,审批价格每平方1.35元,而且是省政协单位团购房,是相对独立的,有单独的地下停车场,单独的大门等,而4-11号楼是2012年底交房的,物业费走的是市场调节价,审批价格每平方1.75元 .
经我局工作人员询问该物业公司得到回复:亚太明珠小区内地面设计为消防通道,没有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场按1:1建设。地下停车场所有权是开发商的,主要是出售和租赁两种方式。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费每月260元(开发商收取),物业公司收取的是车辆管理费每月50元。而且都是物价部门审批的,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