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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联合雅园高标准物业,不退延期交房违约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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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16:12:19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7864小时:15分钟

我们是郑州联合雅园的业主,现将入住以来核实的物业种种违规行为投诉如下,请予核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郑州联合雅园位于二七区南屏路路98号,属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逸园社区管辖。 地处京广快速南路(在建)以东、开发路(规划)以西、漓江路(规划)以南、南屏路以北。
       该小区开发商为郑州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前期物业服务为郑州天华物业有限公司。
       天华物业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涉嫌价格违法的行为主要有:
      (一)违法高收费。
       开发商与业主联合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公约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按建筑面积,高层物业收费标准为1.1元每月每平方“。
       而天华物业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也未取得价格主管部门同意、没有取得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收费标准提高到1.37元,每平方每月违法多收业主0.26元的物业费。
       同时,还违背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公约、违反其与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一次性预收半年甚至一年的物业费。
       (二)私设收费项目。
       1、必须缴纳2000元的装修押金。
       2、必须按建筑面积3元每平方的标准收取垃圾清运费。
       3、必须按水电、粉墙等工种,每个工种收取小区出入证工本费10元,五个证50元;同时每个证还要收取20元的押金,合计100元。
       以上违规收费项目经业主多次投诉,物价部门也予查处要求物业”限期退还“,但仅停留在纸面和口头上,根本不予兑现。天华物业仍然我行我素,照收不误。
      (三)高收费低质服务。
        天华物业按照一级物业的标准有增加20%的高额收取物业费(1.37元),但提供的服务却与一级物业必须提供的服务内容相差甚远。
虽经业主多次投诉,与物业交涉,但仍依然故我毫无改观。

         
       为了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为了维护业主合法利益,为了切实履行价格主管部门的责任,请你们就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查处,有收费依据的请明示,涉嫌违法的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切实落实到位!

(网友:发表于 2013-12-23 09:05:53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联合雅园小区物业费的问题答复如下: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试试管理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指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小区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如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没有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需经物价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实地验收后,按照对应的收费等级标准办理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
      目前,物价部门没有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的申报材料。您可向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咨询投诉。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房管局:

延期交房,不退违约金

    联合雅园所属经济适用房, 为什么不退延期交房违约金,合同交房20126月份,实际2012.10月份。(同一地段的联合花园工期,合同交房时间和雅园基本一致,交房时同时退违约金。并且联合花园和联合雅园最初的楼宇编号也是花园和雅园连续的编号,合同上都有胡葆森的大印)为什么会区别对待?联合置业解释是因为南屏路没修好,不退。其实联合花园与联合雅园中间有多条路互通,被人为的加门上锁以解释不退违约金。按揭贷款的利息可是一分不少的要交给郑州银行。恳请相关领导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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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13-12-23 17:14:59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民事合同,按合同约定当事人享有权利和义务,生效的合同其约定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合同中如有对延期交房作出赔偿的约定,以合同约定为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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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lxh123  在2013-12-25 10:1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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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10:05:30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是不是投诉无门啊。1,物价局让找房管局,房管局说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网友:发表于 2013-12-23 09:05:53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联合雅园小区物业费的问题答复如下: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试试管理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指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小区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如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没有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需经物价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实地验收后,按照对应的收费等级标准办理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
      目前,物价部门没有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的申报材料。您可向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咨询投诉。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房管 网友您好: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2,关于延期交房,如果个人有能力(时间,诉讼费)来处理,就不找你们当领导干吗,既然反应到你们这里,至少该调查下吧,群众路线能体现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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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6 16:52:31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物价局,两位领导能一起过问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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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09:59:52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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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13:12:19 |显示全部楼层
期望直管部门的房管局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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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12:34:55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市房管局局长回家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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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7 15:38:31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关于上面提到的,联合雅园物业乱收费现象解决了吗?现在 还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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