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同志:
给您反映一下我们村的村霸张海水违法造房一事。
张海水,登封市告城镇八方村第六组人。我们村原有一片空白地,我村每年庙会在那里唱戏及搞其它文艺活动,因此村委计划在那里建一座文化大院。2011年张海水之子张少刚时任村干部,依仗职权,在这片空地上强占了一处宅基地,面积有350平米之多,无有任何土地使用手续,动工造房。张海水家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建的房屋俱全,根本不具备另批宅基地的条件,当时群众把情况反映到村委,当时村委负责同志出面制止,张海水被迫停工,但是后来村委换届后新任村两委班子中,其主要负责人暗中支持张海水在此地上建房,张海水便趁国庆节、春节干部放假之时连续几次动工建筑,现在根基已经建好,垒墙的砖、沙子等都已备齐,只需几天时间房子就可建成,由于村某些领导的变相支持,群众把情况反映到告城镇政府,镇政府也承认张海水建房屋属违法建筑,在必拆之内,但因张海水之子张少刚曾任村干部多年,在镇政府个别领导中有特殊关系,镇政府对此事推诿扯皮,拒不处理。张海水建房一是根本不够条件,属依权强占;二是根据城镇化建设规定,完全属违法建筑,顶风违纪;三是一人建房破坏了村文化大院建设,损害八方村两千多村民利益。
负责同志,根据中央十八大会议精神,严惩腐败和损私枉法,特别是惩治发生在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张海水强占宅基地违法建房,顶风违纪,直接损害广大人民利益,理应依法严惩,立即拆除,而八方村个别领导镇政府某些负责人互相推诿扯皮,变相支持,这些干部是怎样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大文件精神的?这些干部究竟是为老百姓办事还是为违法乱纪的人充当保护伞呢?至今为止,已经过去三年之久,我们八方村民对此事已经向村里和镇里反映多次,但他们却一直没给予解决,因此我们八方村民强烈要求立即拆除张海水违法建的房子,保护全村村民的合法利益,我们真诚希望领导同志认真查处此事。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告城镇八方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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