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社区调查,纬五路13号院15号楼1单元2楼西户,家中养了一条金毛,电子标识号是:015*******605809,办证时间是2009年4月3日,年检时间是2013年2月。自郑州市规范养犬以来,未发现有违规情况发生,平时白天家中只有老人吴淑阁(左琳娜的母亲),子女晚上回来遛犬,2014年1月8日晚上,老人吴淑阁见子女很晚未归,便独自出门遛犬,由于老人年事已高,没能牵住金毛,吓到了刚回来的纬五路13号院12号楼2单元7楼东户的王彬及其家人,并在当时跟其道歉。
社区和执法队的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向该养犬户宣传养犬规定,并警告,如再有违规养犬的情况发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后,该户居民表示积极配合社区和执法队的工作,按规定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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