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
关于您反映的“咨询一下登封市公安局户政中队有关户口迁移的问题”,由于不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根据河南省户口管理工作规范和郑州市户口管理相关规定,分两种情况为您解释:
一、购房迁入需要提交的审核证明提交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
2、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省外的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省内未办过二代证的要开户籍证明(贴照片,盖章,章压照片),省内办过二代证的不用开户籍证明。
二、招工迁入需要提交的审核证明提交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
2、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证明,缴纳社会养老统筹金的凭证,用工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4、省外的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省内未办过二代证的要开户籍证明(贴照片,盖章,章压照片),省内办过二代证的不用开户籍证明。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由于您的小区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建议您选择第二种方式办理户口迁移。
将所需材料准备好后,到登封市户政大厅治安大队窗口开具准迁证,持准迁证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之后再到现居住地嵩阳路派出所办理,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具体到辖区派出所嵩阳路派出所咨询户籍民警或者拨打嵩阳路派出所值班电话62830110找户籍民警郭晓红进行咨询,希望我们的回复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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