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第二十五条就争议的解决方式有明确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您所言,您已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进行了投诉,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也告知了您的投诉超出了国家旅游局第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时效。鉴于此,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及时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再次感谢您对郑州旅游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