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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生“窒息儿”父亲的求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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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9 21:53: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4-2-26 09:46

我叫贺易升,我的妻子李萌。我妻子于2014年2月5日早08:31分在郑州市中心医院顺利产下一男婴,刚生下时正常啼哭,助产医生让放在妈妈身上接触,后出手术室见不到人,直到25分钟后,主产医生王盼盼处理好妈妈的胎盘才来抱孩子,此时抱起发现孩子已窒息,立马紧急抢救,后下达病危通知书,转儿科重症监护室抢救;到今天为止已过去5天时间,医院始终无任何说法,只是催着让办理出院手续;在此作为一个沮丧的新爸爸我请求政府给与解决:医生的事故责任,孩子的治疗及后续并发症问题。
     我因为花了200元陪产,所以生产的全过程整体参与,这几天一直睡不好觉,自责自己没做好一个爸爸的责任:没有对生产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制止,生产中在打扫卫生,手术室不关门,随意进出人;我妻子现在产科5楼38床住院,我的电话是13*******38;求解决求公正。谢谢!我愿意相信社会还是有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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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2-10 10:49:1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正在处理中。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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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2-10 15:19:13 |只看该作者
坐等卫生局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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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2-10 22:49:02 |只看该作者
坐等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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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2-12 13:31: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天理何在,等到今天医院给的结果竟然是一切符合操作规程,是在母亲子宫内感染的。无良的医院,无良的医生。社会正义何在?公平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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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2-12 17:19:11 |只看该作者
         您好!对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立即责成郑州市中心医院进行了解调查,并对当事人做好回复。现将初步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诊治摘要
        患者李萌,女,22岁,以“停经39+3周,腹痛1天余,见红4小时”为主诉于2014年2月4日9:55入院。入院查体:BP:112/74mmHg,一般情况可,产科检查无异。初步诊断:1.孕1产0,孕39+3周,头位;2.先兆临产。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后决定经阴道试产。于2月4日 18:00 出现规律宫缩,第一产程顺利,于2014年2月5日07:45宫口开全,于08:31阴道分娩一男活婴,清理呼吸道,阿氏评分1分钟10分,常规将新生儿置于妈妈上腹部行早接触,脐动脉搏动消失后于08:43给予断脐,新生儿哭声好,08:49发现新生儿肌张力差,呼吸困难,心率90次/分,立即给予清理呼吸道,复苏气囊正压通气,行新生儿复苏抢救治疗10分钟后,患儿呼吸、哭声恢复正常,听诊双肺呼吸音粗,考虑存在吸入性肺炎,与患儿家长沟通后于09:15以1.新生儿窒息 ; 2.新生儿肺炎为诊断转入新生儿科治疗。经新生儿科积极治疗,目前新生儿生命体征平稳,奶量50-60ml/次,各项检验指标基本正常,达到临床治愈。出院诊断:1.新生儿窒息 ; 2.新生儿肺炎; 3.新生儿轻度缺血缺氧脑病。
         二、根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异议,郑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质量监督委员会相关专家进行院内鉴定,一致认为:
        1、新生儿出生后出现窒息可能原因为⑴、新生儿肺炎 ;⑵、胃内容物返流引起的误吸;⑶、原发性呼吸暂停;
        2、该新生儿出现窒息后,立即给予积极抢救,经新生儿科积极治疗,新生儿目前奶量50-60ml/次,生命体征平稳,各项检验指标基本正常,达到临床治愈,符合出院标准。
         三、处理过程
         2月5日新生儿在出现窒息后,相关科室全力做好患儿救治工作,同时与患儿家属积极沟通,做好解释工作。2月10日上午患儿家属到医务科投诉,针对患儿家属提出的异议,该院高度重视,对该起纠纷进行认真调查,同时医务科组织医院医疗质量监督委员会相关专家进行鉴定。2月12日上午医务科及院内相关专家与患儿家属见面,将专家鉴定意见告知患儿家属并针对其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同时告知患儿家属可通过郑州市医调委、郑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等途径解决该起纠纷。
       目前郑州市中心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正在积极与患儿家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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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2-13 14:44: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用专业知识犯罪,未真实记录处理过程,规避院责任。如果按规定用两个医务人员,一个处理母亲一个及时处理孩子,我的孩子怎么会窒息?请求追究无良医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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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2-14 12:46:22 |只看该作者
唉 现在的社会都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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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2-17 13:04:46 |只看该作者
200陪产属于什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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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2-17 13:58:45 |只看该作者
      您好!根据所反映的问题郑州市中心医院给予一下回复: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郑修霞主编的第五版《妇产科护理学》“第五章分娩期妇女的护理 第二节正常分娩妇女的护理”护理措施中情感支持提到“帮助产妇接受新生儿,协助产妇和新生儿进行皮肤接触和早吸吮,并进行结果评估”。结果评价要求产妇接受新生儿并开始与新生儿进行目光交流、皮肤接触和早吸吮。同时在2002年卫生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制定的《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中要求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至少80%的新生儿在生后半小时内(最好立即)进行母子皮肤的接触及早吸吮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在产妇李萌分娩时有该院两名助产人员共同协助其进行自然分娩,新生儿出生后即进行了新生儿评估及产妇身体状况评估:新生儿阿氏评分10分,产妇软产道无裂伤。随即行新生儿早接触,在此期间其中一名助产人员一直陪伴在产妇身边,另一名助产人员因有其他产妇分娩随后离开。在整个接产过程中助产人员未违反相关诊疗规范及操作。
    特此回复。感谢您卫生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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