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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馨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告知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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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16:29: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8403小时:57分钟

关于对温馨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物业管理费的
告  知  函


温馨物业:
     我们是兴达锦绣园北院的全体业主,近期收到温馨物业印发的“关于催交物业费的”通知,针对该通知,我们立即召开了讨论会,经过广大业主协商后一致认为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的行为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此行为和2008年3月郑州市人大颁布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04年郑州物业收费实施管理办法》、2006郑建文56号文件《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里面部分内容相抵触,现告知如下:
  一、物业公司在2013年年初向业主违规交房,在未达到交房标准的情况下通知业主强制或者引诱业主交房。当时在天然气和暖气尚未通气,自来水、电力设施均是临时用水、用电,在交房时候在各项设施都不健全的情况下强制业主交房。根据郑建文〔2006〕56号 《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第六条“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第七条“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须经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第九条“电话通信线及有线电视线敷设到户,有线电视线纳入区域性有线电视网”文件规定,贵小区交房时候的供水、供电都是临时的,均未并入城市供电网络和供水管网,截止目前使用的仍然是临时用电,年前由于使用的施工用电电压负荷过大,导致频繁跳闸停电,造成有的业主被困电梯内数小时,此事到目前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根据此情况,截止目前仍未达到交房标准,在此情况下收取物业费显然是违反郑州市的有关规定。
二、物业公司存在中饱思囊,损害广大业主的权益的行为。
物业设置门禁方便管理,按常规每户应该免费发放三个门禁卡,超过三个的收费。而物业强制业主办门禁卡,并且每张卡要收30元,这不是抢钱吗?请问物业每张门禁卡收费30元有何依据。
三、物业办公管理、服务等各项条件均不符合一级物业服务及管理水平
1、我们小区目前已交房的1#、3#、4#楼的电梯年检标志显示的到期日期是2013年10月,现在已过去5个月了,物业还没有进行年检,业主反映后,物业把原有的年检标示撕掉了。电梯是物种设备,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截止目前,已发生过多起电梯卡人和坠梯现象。
2、1#、3#楼之间的屋顶花园购房和交房时没有中央空调主机,现在在没有公示的情意况下安装中央空调主机,由此产生的噪音影响业主的休息如何处理。
3、根据《 郑州市物业收费实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人收取正常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而业主在装修领钥匙前,你们让缴纳施工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等,这显然违反郑州市的有关规定,收取合理的费用当然无可厚非,但其他和政策相抵触的费用是否可以给业主退回?
四、物业费收取过高,与附近小区相比,极不合理
郑州市物业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标准要在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收费许可批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 价格法》和《价格未发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业主提出疑问:当初购房时公示的物业费的1.36元/平方米,现在温馨物业的物业费为什么就变成了1.76/平方米,收费标准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了么?有没有收费许可证等?如果有为什么不公示呢?再说了你们现在的服务怎么能值1.76呢?除了打扫卫生还是打扫卫生,业主的各种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就知道打太极,推脱责任,客服工作人员的说话态度极差,建议你们去鑫苑城市广场每平方1.35的小区看看,那里有图书室,老年活动中心等等。每一位工作人员态度和蔼,而我们的工作人员就知道如何坑业主,怎样对付业主,请问这样的服务水平收取1.76元高额管理费是否合理!
   五、业主向物业所反映问题解决过慢,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于业主的反应的问题,均未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1、房产证何时办理问题;
2、临时水电造成改为市政水电的问题;
3、暖气管道何时连通的问题;
4、小区停车场未开放导致车辆停放管理混乱问题;
5、小区安全无法保障,如:自行车丢失频繁问题;
6、电梯维护年检到期的问题;
7、屋顶花园空调主机噪音扰民的问题;
8、办门禁卡强制收费的问题;
9、在各项配套条件尚未具备的条件下,物业费仍按高额1.76收费极不合理问题。
综上所述,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业主不交物业费,不是不交,是暂缓交付,鉴于目前温馨物业针对小区管理和服务均存在多种问题,请物业公司协调督促开发商及时纠正以上不合理及违法违规的行为,拿出具体实施方案,以实际行动解决问题,以诚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小区。


                               兴达锦绣园全体业主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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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2-27 16:32:5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业主反映小区物业服务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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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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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2-27 16:33: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房产证办理,按照现行的房屋登记原则, 初始登记和房产证办理是依申请办证制度,必须有开发公司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的办证资料我们才可办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初始登记办理完毕。
       关于开发商没办初始登记而导致的后续问题,依据您签订的购房合同第十五条有关约定,如果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建议按合同第二十一条争议条款约定方式处理,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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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4-2-27 16:47: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屋顶空调外机和开设娱乐场所的噪音问题,根据《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加工、维修、餐饮、娱乐、洗浴、健身等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投资方应当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举行听证会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建议网友咨询我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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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2-27 17:31:30 |只看该作者
物业费,非机动车库,机动车停车,门禁的问题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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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2-27 17:38:26 |只看该作者
其它问题呢,什么时候给我们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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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3-7 08:46:36 |只看该作者
这些回复是应付,没有解决实际问题。请你们转变作风,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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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4-5-7 17:07: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门禁卡问题。物业公司表示,现在采取的就是每户免费发放三张门禁卡,超过该数量的由业主自行申请,每张卡收取30元押金,业主不使用可到物业退卡,押金退还。业主如仍有疑问可向物价局反映。
       关于温馨物业资质等级和收费标准问题。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二级资质物业企业,并非一级资质。锦绣园小区物业费标准是由前期物业招投标产生,业主在购房的同时也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有明确约定物业费标准为1.76元/平方/月;此收费标准在锦绣园小区交房以前已经在二七区物价局进行备案。
       关于电梯问题。原来的电梯维保公司合同已经到期,由于其服务非常差,物业公司目前已经与服务质量更好的河南伊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新的电梯维保合同中明确约定电梯出现故障必须3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目前河南伊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已经与原电梯维保公司技术交接完毕,现在小区电梯运行已恢复正常。
       关于中央空调主机问题。该中央空调主机是齐礼闫村自行强制安装,物业公司虽多次沟通、制止,但对方不予理睬,建议业主向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环保局反映。
       关于装修押金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其收取的是装修押金,没有施工管理费,业主房屋装修完毕物业验收合格后,符合装修约定的装修押金一律退还。建筑垃圾清运费由业主自由选择是否缴纳,自己清运建筑垃圾的不需缴纳此费用,放置小区内交由物业公司清运的需要缴纳建筑垃圾清运费,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时间、人员及车辆清运建筑垃圾。
       关于物业服务人员态度差、反映问题处理过慢的问题。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员工素质,多与业主沟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做好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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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5-13 17:00:27 |只看该作者

这些回复是应付,没有解决实际问题。还出现了后期的种种问题,这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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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5-13 17:26:35 |只看该作者
目前物业公司存在违规收取公摊用电费用的情况,这在《 郑州市物业收费实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属于物业公司承担的部分,请政府部门依法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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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5-13 17:28:37 |只看该作者
温馨物业违规收取公摊费用,请相关部门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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