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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禧园地下储藏室使用权转让存在欺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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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5 15:36: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高新区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9-1 10:47

您好,我在高新区睿智禧园买了房子并且买了一间15平米左右的储藏室。但合同上写的面积与我们好几位业主实际测量的差很多。实用面积只有40%!我们当时买的时候协议上没有写实用面积。开发商销售人员只口头说明在60%左右。没写在合同里面。谁知道实际只有40%。差太多好多业主都不愿意。我们去高新区房管局查询地下室根本没测量。开发商明显有意隐瞒我们,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存在欺诈。我们都想退开发商不退。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反映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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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8-28 17:22:15 |只看该作者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房管局进行了系统调查,此项目已办理预售的商品房为住宅和商业服务性质的房屋,其储藏室未办理商品房预售。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发项目必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按规定进行商品房预售,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如果您对该储藏室实用面积问题仍有异议,房管局要求开发企业无条件退房。您可以携带购房手续、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咨询。谢谢。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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