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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欺诈顾客,非法荐股等违法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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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2:33: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分局

处理时间

2014-8-19 09:08

举报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顾客、价格欺诈、偷税漏税、超范围经营、非法法经营、非法荐股、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 投诉举报对象
  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99号附1号2号楼7层714号

  公司网址:
  曾用网址:(现已打不开!)

  公司法人:禹俊杰

  注册号:410*******53731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日

  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

  批准设立机关: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

  收款人:禹俊杰(财务总监)
  开户行:交通银行河南省郑州市支行
  收款账号:6222 6006 2002 3044 350

  收款人:禹俊杰
  开户行:工商银行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支行
  账号:6222 0217 0203 7347 929

  曾经用过的收款账号
  收款人:王欢(财务总监)
  开户行:工商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账号:6222 0817 0200 3518 559
  收款人:王欢
  开户行:交通银行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支行
  账号:6222 6006 2002 0763 523

  骗子qq群:255423590 301090207 132566932 51841041 308173974
  17230695
  骗子qq:571414925-群主-华婷
  托qq:275857640-等待
  骗子分析师qq:2205111678(股市印钞机)张
  公司电话:15*******62 15*******20 18*******16
  公司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6号北晨公寓B座13层1324号


  二,受骗经过

  2013年4月23日跟一个叫“华婷”的加我qq,在了解我是刚炒股的什么都不懂的散户,而且还验证了我的手机号为非他们本市的情况下把我拉进了一个“云概念”群里(她一人掌握了很多的群)。从那天开始就每天在群里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一只股票就能赚15~30%,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我赚到钱。每天在群里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某、某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其中有一人在短短的时间内赚了10万元!其实这些票,交割单,汇款单都是假的!还找些托在群里说公司怎么怎么牛,帮自己赚了不少钱等等!骗子华婷说提供软件(软件有几个版本精英版12800元,机构版22800元,至尊版68000元),成为会员就有一对一的老师专业指导接告诉你买卖点,到时候自己只要跟着操作就可以了!而且群主还每天给我私聊,说一套炒股软件一两支股票就赚回来了,等等一些煽动性的话,我都不相信。而后的几天托出现了,(这是后来才知道的),说是北京的,qq上也确实显示的北京,我放松了一点警惕,她加我私聊问我买了她们的软件没,她说她想买但害怕上当受骗,就想问问群里的人,我说我也害怕上当,而后几天她就说她交了钱,群主当时还真发了北京张女士的汇款单,再后来托每天都跟我说分析师给她的股票还不错,几天就快把软件钱赚回来了,在托的煽动下,我于2013年5月6日给群主发给我的一个叫王欢的私人账户汇去了10800元一年的软件一对一的分析师指导费(折后价),而后就有分析师来加我qq了,群主也来找我说为了保密要把我踢出群,希望我谅解!当时托也说她被踢出来了,我就没有多想了!后来我找他们要了我买的所谓的股票软件,她提供了一个网站让我自己去下载,(现在已经打不开了)那个软件根本就不能用,付款后的分析师就给了个股票,照他的提示买了一些,拿了半个月才小涨一点,跟她们在群里说的完全不一样,我就给群主说怎么跟群里说的不一样,她就又游说我说这是低版本的,想要好股票就要升级,我犹豫了好久,还是被托给忽悠了拖说她升级了,赚了不少钱等等,不甘心的我在5月30日又给王欢交通银行的账户打了8000元!(他们没有给我提供发票,合同之类的任何东西!!!!!!)之后重新有分析师加我给了一只股,从那天开始这只股就一直套,现在都亏了30%了,找她们退钱就是不退,还想游说我加钱升级,被我说的实在没法了群主就说她没在以前那公司做了,这家裕翔比那家好等等,我查了一下,这个华婷一人掌控了5个云概念群,只是现在公司换马甲了,骗完一批就换个公名,真是不甘心被他们骗走我的血汗钱阿!我现在强烈要求他们退款,骗子华婷就把我qq删除,当天托也把我删除了,分析师就采取隐身方式躲避!以上事实均有与公司工作人员的QQ聊天记录及银行转账记录为证。
  三,后在郑州工商局官网上查询骗子公司的确有注册信息.通过学习咨询才知道他们犯下的罪行有下列五宗:
  其罪一:涉嫌欺诈顾客钱财: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制作虚假交割单,利用群里的冒充成他们的客户的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一人扮演不同角色,几个托同时对被他们拉进群的股民游说,夸奖他们的软件如何好,自己买了之后赚了很多钱!然后怂恿鼓动股民购买他们的软件,骗取股民信任后,恶意欺诈股民的巨额钱财,他们已经涉嫌构成欺诈顾客。
  其罪二:涉嫌价格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你们的软件或光盘成本价就数百元,经过你们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后却卖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经常利用周末、月末、节前布局金股、强势股,目前是团购优惠价等虚假促销手段忽悠消费者上当购买,已经构成价格欺诈。
  其罪三:涉嫌偷税漏税和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使用公司对公账户,他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所谓的财务总监)。骗取广大股民数千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其罪四:涉嫌非法经营、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即使取得相关资质,证监会和证券法是明文禁止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虚假承诺,保证收益,内幕消息股,他们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他们擅自搬离注册地址办公,《公司法》规定禁止注册公司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他们不但擅自离开,并且连工商所也找不到他们的下落。他们的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及产品条形码,属于侵权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属于非法销售,牟取暴利,涉嫌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
  其罪五:涉嫌金融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股民大额钱财,足以构成金融诈骗罪。
  四,投诉举报诉求:
  1、请求各局、部、委依法查处被举报公司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恶意欺骗顾客、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2、请求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公司做预警处理,锁死其工商账号,防止恶意变更、注销。
  3、请求警方冻结被举报公司的银行收款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4、请求监管部门勒令被举报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5、请求电视台及各界媒体专题报道大量股票骗子公司残酷血腥骗取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新闻栏目。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工作上的麻烦,本人表示真诚歉意!
 我的 qq:52763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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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28 11:46: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金融诈骗”一事,我局调查落实情况如下:
   一、企业名称: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410*******53731,经营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99号附1号2号楼7层714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法定代表人:禹俊杰。
   二、依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我局于2014年3月27日安排执法人员到“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99号附1号2号楼7层714号”进行调查,未发现“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租用该场所的是“河南嘉饰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据公司负责人陈述,其公司于2013年5月份租用该场所经营,从未听说“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三、我局执法人员拨打该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所留联系电话,接听者称不是禹俊杰,也不知道“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四、依照河南省《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豫证照联[2010]1号)第五条第(二十七)其他部门“未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对应当取得本部门许可的相关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第二条第二款“非法证券活动经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后,省级人民政府要负责做好本地区案件查处和处置善后工作。”…… “未构成犯罪的,由证券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8〕1号)第二条第(三)“关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的,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应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照《证券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之相关规定,我局已将该公司的上述违法事项抄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同时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建议您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局已对该公司涉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进行调查。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2014年3月28日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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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22 10:38:32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公司是骗子公司,我上月遇到这情况,被骗了2W多。他们原公司叫:河南裕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还有很多分公司,一个自称老师的人网名叫:步步高,QQ:dahexiangdongmeime@(785034337),地址在花园路刘庄,佳帆阳光水岸5号楼2单元3楼,希望工商监管部门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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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17 13:06:09 |只看该作者
大伙都去原来汇款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并立案,要么直接打110也行,后提供汇款单就行,就想揪出这个无赖商务总监“禹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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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21 15:50:57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受害者,我建了一个维权群370745142,大家加进来商讨对策!集体力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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