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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嘉园网络被垄断,业主苦不堪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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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6:28: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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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2小时:1分钟

       金晨嘉园网络被垄断已近一年,期间多名业主不断向物业反应此问题,物业却一直推诿,扯皮。推脱理由也千奇百怪,各式各样。下面说出几条:
        1、小区网络布线是委托某某公司布线,所以别的网络想要进入小区需要和某某公司协商签订协议。
        2、联通已经在布线了,14年元旦过了能用联通了。
        3、联通不干了,电信已经在布线了,14年3月左右能用电信了。

        小区业主本着和平共处的想法,一次次容忍物业的推诿,谎言,但业主的宽容换来的不是期待已久的正规网络运营商,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现在我们已经不再相信物业的说辞,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第四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
  (二)对其经营的不同业务进行不合理的交叉补贴;
  (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电信业务或者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
             金晨嘉园现有网络运营商已经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它和物业之间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以拖延,欺骗等等手段来损害业主的正当合法权益,阻挠正规的电信公司入驻!

       第四十六条 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金晨嘉园物业以当初布线委托某公司来推卸责任,已经违反第四十六条规定。这些已经包含在购房款内。所有权不应属于所谓的某布线公司。归根到底,就是存在利益关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希望监管部门早日取缔金晨嘉园违法存在的网络运行商,重罚违法者。铲除这些个社会的毒瘤,社区的垃圾,郑州的败类!!还金晨嘉园业主们一个干净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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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13 13:57:23 |只看该作者
这里没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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