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3916|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还有比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更昧良心的吗?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12 14:39:5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教育局

处理时间

2014-9-5 10:57

    看到昨天有人反映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问题,内容如下:郑州职业技术学院自2003年起每年招聘一批大学本科、专科学历的教师担任辅导员工作,十几年来从未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工资很低,同岗位工作人员严重不同酬。工作多年的外聘辅导员迄今为止,得不到任何保障。多次找学院领导、人事处领导协商,均互相推诿,无果。
作为一所公立学校,不仅明目张胆的存在这些违法行为,对工作多年的外聘人员宣称没有编制,却偷偷摸摸解决很多关系户的编制,其中有些人甚至不在学校上班。
     ……
    看后很想说,终于有人敢站出来说话了。其实,郑职院的行径远远不止这些。名义上说学校把大家当自己人,公平公正,实际上严重歧视、侮辱外聘人员的人格,伤害大家的感情。同岗位工资,在编教师三四千,外聘一千多;服装费,在编教师800,外聘400,大家说,他们长袖我们短袖;教师节,也是一半。同样的工作、甚至超额的工作,所得微乎其微。不签合同不说,连办个人事代理都是偷偷摸摸紧着领导子女办,对外一致封锁口径,不让其他的可怜虫们知晓。十几年所做,罄竹难书。请领导为可怜的老师们伸张正义。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9#
发表于 2014-3-12 16:06: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为人民服务?  在2014-3-14 13:56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8#
发表于 2014-4-6 08:43:17 |只看该作者
学校有的老师还比不上临时工,临时工有的还解决三餐问题,有的部分老师三餐都不给解决,更不说什么福利,没事业编制的只要不上课就没有工资。   人在做天在看,不要毁了自己的名誉,最后惹得一身晦气。
                                                                               致谢郑州市教育局对事件的关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7#
发表于 2014-3-19 10:55:35 |只看该作者
黑心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6#
发表于 2014-3-19 09:47:45 |只看该作者
联合更多的人 大家积极准备证据 他们违法的漏洞会越来越多 我们可以向多个媒体反应 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颠倒黑白一手遮天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4-3-14 13:57:53 |只看该作者
1、一纸协议就算“正式聘用合同”?郑职院也“太傻太天真”了吧。如果那些也算,现在找大家签合同算怎么回事?
还有啊,您签了几年的“一纸协议”啊?一年还是两年?
2、学校教工的社保在郑州开户,为什么给我们开到荥阳?为什么快一年都没有办好?为什么没有公积金?郑职院的办事效率就是这样的么?
3、2000多的工资也是最近才涨的吧,还有脸晒出来?怎么不晒一下别人三四千给大家发1200块钱的工资,1200块钱还很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的列出一栏“三金”,我倒想问下,这就算三金了?除去这些,工资还有几毛?
4、还有啊,每年暑假其他教工都是全额工资,给大家只发500块钱算怎么回事?哦对了,好像按您所说,那500里面还有200块是“三金”呢。
5、不知道评文明单位的领导是否知道,这些算不算文明、够不够文明?
6、还有尊敬的领导,不要再说什么“临时用工”了,别让那些没有一点职业道德的律师胡搅蛮缠了,这样只会更加有损您的形象,虽然本来也不怎么光辉。哪个法律条文规定,工作十几年的人的身份是“临时用工”?要找法律条文,每个人都会找,比你的更有力。请您一定看清了,社保、公积金只有用人单位交的才算。
7、谢谢心通桥、谢谢关注的媒体,也谢谢教育局领导,让大家有冤的诉冤,有苦的说苦。但是如果内部问题处理不好,是不是也要借助其他媒体来给大家评个理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4-3-13 19:56:33 |只看该作者
另外学院人事管理混乱,学院长期违规招聘大量领导关系子女进入学校,并获取财政编制,如{赵京辉(04年以专职辅导员一同招聘进入学院)、何方圆、张玉婷、万红凤}特别是13年14年还有多个本科以下学历人员通过非正常程序入编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4-3-13 16:32: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十几年不和教师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是郑州市人民政府举办、郑州市教育局主管的地方高等学校。办学注册地:荥阳市豫龙镇赵家庄。
      学院现有事业编制439个,在编教职工426人。聘用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教学辅助人员共计28人。其中,学生生活辅导员10人,图书管理员10人,教学设备管理员4人,网管中心管理员4人。      
       1、关于“十几年来从未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一直以来,学校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的人事政策为教职工办理各项手续,确保教职工的各项权益得到合理。
       2003年至2005年在郑州市机电学校时期,学校聘用了一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担任专职学生辅导员,从事中专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学校与他们签订了协议书。在协议书中约定了劳动者与学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约定了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工资发放办法。来信反映不签劳动合同是与事实不相符的。(付材料1)


      2004年学校升格为高等学校后,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七条“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原来作为中专生辅导员的人员已不符合上级要求,学校多召开会议,向原来中专时期招聘的辅导员说明情况,让他们自由选择出路。其中绝大多数同志选择了离开,截止2014年3月,现仅有11名同志留了下来,作为生活辅导员,继续在学校从事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2、关于“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问题。学校在与他们签订的聘用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了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工资发放办法等内容,学校已按约定为他们发放了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在他们入职时已经明确了“三金”(当时包括社保、医保、失业)的缴纳办法。学校将应当由学校承担的“三金”费用随工资发放给劳动者个人(这可以从他们领取的工资表中得到印证),由个人到社会保险部门选择交费档次进行个人交费(由于学校是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在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办办理。而编制以外的临时用工,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办不接收编制外人员的社保办理)。        
      学校也很想为大家办些事情,我们曾多次请示过机关事业保险局的领导,他们让我们到企业窗口去咨询,我们向企业窗口的工作人员咨询并介绍我们学校的情况,告诉他们,我们学校虽然是郑州市市属学校,但我们的办学地点却在荥阳。他们告知我们,按照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管理办法,我们应当到荥阳市社保局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学校非常重视临时用工的社保问题。崔振兴院长多次与荥阳市社会保险局沟通,并将荥阳市社保局的局长请到学校,向他们介绍情况。学校在荥阳社保局开立了企业帐户。
      3、关于“工资很低,同岗位工作人员严重不同酬”
工资标准与发放办法在协议中已明确作了约定,协议中权利与义务是双方的。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劳动者感觉工资不合适或与劳动付出不相称,可以随时向学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其实,学校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办法,多次上调他们的工资,工资标准从2004年600元/月,调高至2014年的2368元/月(附部分工资表)。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沙发
发表于 2014-3-13 15:01:34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领导,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公办学校,道貌岸然的背后满是违法、背理、无情的行径,您知道么?向您倾诉下一批外聘人员的痛与泪:

1、十几年不为聘用教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十几年不为聘用教师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3、同工作岗位严重不同酬,工资仅有三分之一左右;

4、人事处某领导总是用轻蔑的语气称呼这些干了十几年的人:你们这些临时工……

5、学校内部发福利三六九等,还口口声声说学校没有歧视大家;

6、对外聘人员没有正规的考核机制,对外宣传本科生不解决编制,偷偷摸摸解决很多关系户本科生甚至专科生,而有些根本不在学校上班;

7、外聘人员多次找院领导、人事处领导反映问题,总是互相推诿扯皮;

8、没有为外聘人员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看似在校内,同时也是在圈外,只有干活的份,没有其他平台;

9、女同志休产假的工资也被克扣。

啥也不说了,字里行间都是流泪的青春和痛楚的挣扎。将最好的年华奉献在这里,始终对学校充满了希望和信任,可是……

无语,流泪,鞠躬……


关于上述第2条补充说明如下:

去年学校给大家开会说要为大家交社保,拖到今年还没办理;悲催的是,学校老师们的社保账户在郑州,给外聘人员要办到荥阳,按荥阳标准办理。更悲催的是只有社保,没有公积金。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5-2-19 03:5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