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开发商河南华品置业有限公司在2010年8月签订了团购房协议,以均价1960元/米(当时荥阳现房价格也就是2200元左右),由学校统一组织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小区豫龙之春近三百套房。 时隔一年,即2011年7月,开发商以地价上涨为由,突然撕毁协议,单方将团购房价上涨到每平米2560元。 2012年12月,华品公司又以当初签订的协议“开发商不负责房子1.5米以外的设施”为由,再次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将房价上涨520元/平米,协议中表明,520元等交房验收合格时再交。 对于开发商我们要反映的问题有: 1.开发商不顾最初协议,连续调高房价,违反《合同法》。 开发商从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两次上调房价,每平方米一共涨了112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2.开发商违规操作,随意加高楼房。 开发商最初规划只有4栋楼,每栋12层;现在建成是5栋楼,每栋18层。现在所建的房子与最初报批的标准严重不符,容积率严重超过当初报批的标准。 3.两次未按期交房,而且不谈赔偿。 学校与开发商最初签订协议是2012年12月31日交房,如果违约,开发商应付给购房者违约金,可是12年底开发商撕毁协议,既未按期交房,更未谈任何赔偿。2013年3月签订正式合同,合同规定新的交房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但开发商仍没有按时交房,违约金的事情仍只字不提。令人气愤的是2014年1月28日,在没有开发商书面通知购房者、学校也没有出面声明的情况下,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交余款。 4.水、天然气、暖气未按要求接市政统一供给系统。 当初协议收取520元的时候,说的是水电气暖达到使用标准,绿化道路硬化达到标准以后才收取,可是现在的水是从东边学校深井引入小区的,天然气还没有接通,暖气也没有接通,室内也没有暖气管道或暖气片。 5.开发商和学院相互推诿,且不正规操作,侵害三百户教师权益。 本次团购房最初由学校组织,而且协议由单位领导和开发商直接谈的,没有征求民意。当问题出现时,我们找开发商谈,开发商让找领导谈;当我们找单位领导谈时,又让直接找开发商谈。掏钱的我们是算什么,教书育人的我们算什么? 此外,豫龙之春在没有按合同规定交房的前提下,在既没有开发商也没有学院的书面通知下,2014年1月28日豫龙之春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学校购房者,不收现金,要求大家把钱直接打到一个叫李向阳的个人账户上,咨询发票事宜,回复是不开发票也没有收据,而且短信还说,1月29日后之前交的奖励一千元,之后交费的要收取每日2%的滞纳金。 我们给的有地,国家给的有钱,现在去哪里?都去哪里了? 请相关部门及领导认真查处,给正义一个回答,给289户老师的权益一个维护,期待五部门在时代中的担当和政治勇气!
署名: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饱受欺凌的289户教师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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