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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是该保护人民,还是欺负弱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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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8 01:18: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18479小时:40分钟

  2013年10月9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出现一起派出所副所长殴打一名孕妇的奇怪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公安的良好形象。
  2013年3月,孕妇郑丽军的丈夫赵国峰在山西某地做生意,需要协调关系,郑丽军的舅舅梁建伟说,他原来在那儿当过兵,有一定的关系,但需要钱,于是郑丽军的丈夫赵国峰便给了梁建伟13万元作为他的协调费用。梁建伟一直没有办成。直到事件发生后,梁建伟退给了赵国峰12万元。
  2013年10月9日上午,孕妇郑丽军挺着大肚子,抱着大女儿来到了梁建伟的工作单位——登封市公安局嵩阳路派出所,找他索要没有办成事的13万元钱。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当她来到派出所值班室时,只是问了一句,梁建伟在不在?此时,派出所副所长杨国华不问青红皂白,拍着桌子说,你出去。郑丽军说,我来找我舅舅梁建伟要钱,我不出去。派出所副所长杨国华上去就推孕妇郑丽军。郑丽军哀求杨国华说:“你不要打我,我怀着孕呢!”但,杨国华不但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而是更加嚣张,上前抓住郑丽军,又用力猛推一下。把郑丽军推倒在了地上,腹部痛苦不堪。随后,郑丽军 被送往登封市二院,经医生检查,郑丽军有流产迹象,诊断为先兆性流产,建议住院治疗保胎。
  由于值班室内的吵架声,郑丽军的丈夫赵国峰来到值班室质问杨国华,是谁打了他老婆。杨国华立即说:“我打的,你们还不服气,抓你也敢!!”
  随后,孕妇郑丽军的丈夫赵国峰及亲属将此事控告到了登封市公安局,公安局督察科长到现场看了监控视频,认定杨国华的殴打孕妇是真实的,但一直没有处理。
  赵国峰在当地看不到了希望,便逐级向上反映此事,国家、省市公安机关对此事也非常重视,立即要求登封市公安机关处理此事,给孕妇郑丽军一个满意答复。而登封市公安局却汇报说,此事已处理完毕。郑丽军及家人至今也没有看到处理结果。后来去公安局纪委反应,公安局某领导的回复更让人惊讶,竟然说杨国华将孕妇推倒是有些过错,但也只是批评教育一下,你们就是告到联合国还是登封处理,只要你们有钱随便告!可悲的社会,试问,人民警察在值班室,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孕妇下如此狠手,竟然无人来处理,是谁赋予了他那么大的权利?
  截止事件发生至今,嵩阳派出所副所长杨国华也没有到医院看望过郑丽军。只有派出所指导员和一名干警来到医院几次,要求私下调解,但并没有提出调解方案。只是敷衍了事。
  时间已过去了近6个月,此事件还没有一个说法!
  作为一名人民公安干警,身为派出所副所长,身为国家执法人员,不是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而是执法犯法,就连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孕妇都不放过,是谁给了这位副所长如此大权力!
  人民公安为人民,是我国公安机关的坚定服务宗旨。杨国华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公务员法。
  这样的公安干警应该清除出公安队伍,以维护人民公安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希望广大网民顶起,还原事实真相,也希望有良知的领导们关注此事,让打人者受到法律严惩…为盼
  控诉人:郑丽军
  控诉人丈夫:赵国峰(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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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4-8 15:32:41 |只看该作者
这也太过分了,竟然没人管,假如是普通老百姓白他们给打了,大家看看是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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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9 19:46:58 |只看该作者
事情已经处理,对处理结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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