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双方户口都在新密市白砦镇,我们那里的土地都被政府收回,政府每年发放一次土地补偿款,现在白砦计生办把这个补偿款绑定在了定期孕检上面,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我看全国都是一年孕检三次或者四次,但是我们那里每年的1、3、5、7、9、11月都必须孕检,也就是一年六次,请问这样合理吗?
2.我们那里每去孕检一次,可以领100元,一年就是600元,这600元是从我们每户的土地补偿款里扣除出来的,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不合法应该如何举报?(比如每人每年的土地补偿款是2000元,那么他们每年只发1400元,一年如果一次都没孕检那么这600元就被计生办的人收入囊中了)
3.我现在有一男孩,不准要二胎,但今年3月去孕检的时候,计生办的人要求我去上环,请问:生一胎是男孩就必须得上环吗?如里必须上环,请告诉我是那类法律哪条规定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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