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关于我们学院团购房的事情,教师们多次在新通桥网站发帖,寻求问题解决的途径,但是,我们认为,网站的回复多是敷衍塞责,根本没有到实地调查,问题也没有实质的进展。
关于河南昌煜置业(今更名为华品置业)有限公司与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官商勾结坑害教师一事,荥阳市发改委已经有明确答复:
“荥阳市发改委 关于就豫龙之春项目的收费是否合理相关政策答复 网友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关于豫龙之春项目的收费是否合理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1、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公[2012]12号文件规定:“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即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商品房经营者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同步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风、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 根据豫发改收费[2005]1007号、豫价房字[1996]187号文件要求测绘费、评估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资源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按有关规定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可与委托方协商收费。
交易服务费、测绘费、评估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在房价内收取,商品房销售价格外不得收取。”
但是,当我们要求开发商给我们交房时,开发商强调:不交燃气、暖气配套费和绿化费,不能给我们交房。因为这是学院领导的要求。
希望青天大老爷能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实地找老师们调查一下,能给老师们一个说法。
我们一些想维权的老师还经常受到学校领导的呵斥和威胁,许多老师迫于领导的淫威,不得已把钱交了。
在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昌煜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违规和违法的事,最主要的有:
1、荥阳市政府为了解决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住房问题,承诺补助2千万,用于教师住房。后通过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努力,两千万已经落实,但现在这两千万不知去向,老师们根本没有得到补贴!
2、昌煜公司开发的豫龙之春商品房项目,开发商为了盈利,没有预留消防通道,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把学院西边的约3000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昌煜公司开发的豫龙之春商品房项目做消防通道用。为了解决豫龙之春商品房的消防通道,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拆掉了两座厕所,一座礼堂,两层32间学生公寓。昌煜公司为了补偿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损失,给郑州职业技术学院120万元,其中90万作为道路施工费,另30万打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账户。
3、昌煜公司承诺与2012年12月31日交房。若违约,按房款的日息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到了2013年2月(春节期间),开发商不但不提交房的事,更没有提违约金的事,反而逼着教师们要么退房,要么每平方再追加520元,说是水电气暖的配套费。是学院领导和开发商签订的团购协议,自始至终老师们没有见到团购协议的内容,因为学院从没有公示协议的内容,协议中对老师们有利的信息,老师们一概不知。因此,老师们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签订了商品房购房合同和补充交钱协议。
在历次开发商让加钱的时候,学院领导总是站在开发商一边,为开发商开脱,替开发商承担责任,而从不考虑老师们的利益和诉求。因此,很难不让老师们认为是“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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