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我区每年的招生方案及意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招生政策执行:“生源较少的地段应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应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个别生源较多的地段,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金水区教体局批准后,可以进行适当控制,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我区每年小学入学报名前期,学校都会到招生辖区摸底排查适龄儿童数量情况,并根据区教体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来规定入学年龄。
因此,学校具体的入学年龄请向学校进行咨询,或者您可在小学入学报名前期,学校会在门口以及主要社区门口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就包含入学报名时间、地点以及入学年龄等其他方面的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