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
您好!
接到您反映“少室路小学二四班班主任体罚学生”的信件后,嵩阳中心学校就此事件进行了调查,经查,少室路小学二四班班主任教师在班级管理中确实存在让班干部管理学生,且班干部因管理方法不当,与学生发生矛盾,最终导致了教师体罚学生的这一事件的发生。
依据《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条惩戒》对该教师做出如下处理:对该教师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该教师对班级管理方法立即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写出书面检查,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进行检讨,取消该教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同时,少室路小学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活动,加强对教师师德教育,增强依法执教观念,杜绝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事件的发生。
在此,学校真诚地向学生、向家长表示歉意。希望家长向学校多提宝贵意见,使学校越办越好,使孩子们健康成长。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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