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4-5-15 09:36
使用道具 举报
社区管理员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4-5-12 0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参保人员跨省或在本省范围内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 ...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2012年度优秀管理员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5 12:3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