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你好!
现就你反映的“刘家沟村二组土地赔偿不合理”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因郑登快速通道和汝登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共占用刘家沟二组土地面积69.8亩,其中占用已承包到户土地60.7亩,占用集体土地9.1亩。
1、关于“村委不调整土地估计是怕麻烦”问题。在涉及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制定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经征求群众意见不同意调整土地,所以土地无法重新调整。
2、关于“村组擅自自己决定把赔款给占地多的群众,没有占地的不分”问题。在涉及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制定过程中,该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多次召开全体代表和户代表会议,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二组补偿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办[2006]50号文件精神,“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依据村民自治,经户代表共同商议和签字表决,绝大多数群众同意占地补偿款全额分配给被占地户,涉及集体土地补偿款由全组群众集体分配。目前,该方案正在公示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