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举报件,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被举报地桐柏路于淮河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京城膏药张店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该店门头标示为“京城膏药张 全国加盟:4009991972”,店内悬挂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日用品、化妆品(零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及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2、现场发现该店内经营有通关健康贴,标示生产单位为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单位为中华京城膏药张中医药研究院【中国·香港】,生产认可证号为豫健证字【2013】第033号,评审文号为豫健准字【2013】第0026号。该产品内外包装上均未发现有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等药械类产品信息,现场未发现该店经营有其它产品。
3、该店留存有该产品生产企业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健康用品生产认可证》、《健康用品风险评估咨询意见》等资质复印件,上述资质发证单位均为“河南省全民健康促进会”,经核实,河南省全民健康促进会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其业务主管部门是河南省卫生厅。
4、该店内张贴有“京城膏药张系列产品适用范围”等内容的宣传彩页,上述彩页内容与该产品内外包装的内容不相符,涉嫌夸大宣传。现已将该问题移交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分局查处。
由于被举报产品不属于药品、医疗器械,且产品生产资质由河南省卫生厅主管的河南省全民健康促进会核发,我局无权管辖。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