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环保局: 您好。我们是郑东新区卢浮公馆小区的业主,现在,我们怀着非常复杂的心情向贵局反映关于陇海高架(中州大道—京港澳高速段)规划、环评以及建设中的一些违法违规问题,也恳请贵局能给予明确的回复,切实维护我们居民的合法权益。 一年多来,我们为此到处奔波,从市规划局到市建委,从市环保局到市信访局,每次都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我们确实累了。对于陇海高架中州大道以东路段,我们所有沿线小区(鑫苑世纪东城,卢浮宫馆,润城)的业主从一开始的反对,到理解,再到支持,因为我们知道这是一项便民出行的好事,是市政府的重点工程,我们现在只是渴望各个部门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能够更加科学、人性,能够充分考虑到我们沿线居民的环境权益,在沿线敏感地段设置全封闭声屏障设计。虽然投资成本会增加,但这种案例在武汉、南京、北京等城市已经广泛使用,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设计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对老百姓的尊重,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尊重,可就是这样唯一的一点恳求,却得不到任何单位部门的回应。难道手握权力,服务于民的人民公仆们就是这样服务百姓的吗?习总书记离开兰考才刚刚10天啊,总书记的教诲真的在我们这些党政机关的公仆面前没有一点作用吗?“不能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然而,我们感受到的,的的确确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位主义!。 1、2012年12月21日,郑州市规划局对“陇海路高架快速通道工程(西三环—京港澳高速)规划方案”予以公示.由于该规划方案同5年前即2007年12月份郑州市所做的陇海高架规划如出一辙,规划线路未进行任何改变,未充分考虑近5年来郑州东区货栈街、安平路等沿线城市发展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导致该规划同安平路沿线居民小区规划严重冲突,以卢浮公馆为例,该建设工程距小区距离仅仅10米!严重违反《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严重侵害居民环境居住权益。为此,沿线居民立即作出强烈反应,坚决反对损害百姓合法权益,不合理,不科学的垃圾规划。此后的一年多时间,沿线小区居民通过多种途径,向市规划局、环保局、建委、信访局等反映,甚至到郑州市政府集体静坐请愿。 2、后来,经过多方的沟通协调,我们居民从大局出发,做出妥协:不再反对该工程建设,但要求该工程必须充分考虑沿线居民合法权益,建设及使用过程中所有环境指标必须达标。2014年3月6日,市建委网站上挂出了《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中州大道-京港澳高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根据公示,鑫苑东城、卢浮宫馆等沿线敏感点将建成全封闭声屏障。我们所有相关百姓感到非常振奋和高兴,我们的心声受到了你们的关注,我们的建议也得到了你们的认可,我们为之感激不尽。我们兴奋地期待着市环保局能对本次环评报告做出最终的审批:实行全封闭声屏障。 3、然而,我们又失望了。5月14日,郑州市规划局网上挂出了《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中州大道-京港澳高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公示期5月14日至5月20日。我们所有的人又震惊了,环评还未最终盖棺论定,为何规划批前公示都已经出来了?我们马上拨打市规划局公示电话,规划局工作人员杨晶告诉我们:“该项目的建设业主是郑州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从该中心提交的申报材料来看,郑州市发改委已经通过该项目的可研报告,而环评批复作为可研报告批复前的一项重要程序,也已经确定完成。因此,按照规定,市规划局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批示。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发改委,查询《郑发改城市【2013】480号》文及《郑发改设【2013】888号》等文件”。(有通话录音为证) 4、随后,我们又紧急联系郑州市环保局、郑州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环保局环评处给出明确答复:“截至2014年5月19日,市环保局未收到任何单位或者部门递交的有关陇海高架中州大道以东段的环评报告或者申请。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工程项目应在规划批示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通话录音为证)。而市政工程建设中心该项目的负责人马远征则电话告诉我们:“所有环评手续正在按程序办理,全封闭声屏障因为投资成本过高,而且技术上在国内案例不多,不一定能够实施,一切得以政府批准为准。”(有通话录音为证) 5、我们试问: 该项工程尚未通过环评,发改委为何通过其《可研报告》?! 该项工程尚未通过环评,规划局为何对其进行批前公示?! 该项工程尚未通过环评,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为何提前开工建设?! 而在整个过程中,环保局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监督、惩处和制止?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责任?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百姓权益何在?!政府公信何在?!法规威严何在?! 恳请贵局,能够关注一下此工程,能够倾听一下我们的心声,能切实应用好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坚决制止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沿线居民合法权益,在环评通过之前,停止一切报批和报建手续,还宁静于民!还信任于民!还尊严于民! 郑东新区卢浮公馆全体业主 201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