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您好,我办在接到您的问题反映后,高度重视,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处理情况,现问题回复如下:针对您向我办反映南建中街1号院(现保全街28号院)2号楼21号居民在家存放大量氢气罐并用于灌充氢气球,氢气是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危险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5月28日我办永安社区网格长协同网格人员到南建中街1号院(现保全街28号院)2号楼21号居民家中了解情况,发现家中客厅摆放三个氢气罐,我办永安社区网格长询问该居民是否有相关手续,该居民表示没有相关手续并保证不会再在家中灌充氢气球。我办永安社区网格长向该居民强调这是居住场所不能进行氢气球加工生产并且氢气还属于危险品,要求把该物品立即搬离,该居民表示近期会马上搬离。
6月9日我办永安社区网格人员回访南建中街1号院(现保全街28号院)2号楼21号居民家中摆放氢气罐用于充氢气球的问题,发现该住户还在使用氢气罐充氢气球。该居民不听我办网格人员劝阻,现我办网格长已通过郑州市公共管理信息平台上报,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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