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90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巩义市奥龙港湾虚假宣传,强制消费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11:42: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巩义市

等待时间

17878小时:0分钟

        向你们反映一个巩义市奥龙港湾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强制消费,合同诈骗的事实真相。2010年,巩义市奥龙港湾在开发时,给我们说,他们要在小区打地热井,给我们提供地热水,欺骗我们签下了热水费这个收费项目。在前一段的烟草局,新华办团购房大会上还说“在其西南角打了1000多米的地热井”。目前,房子快要交工了,我们发现他们没地热井的手续,要求查看时,他们才说根本没打地热井,该地也没地热资源。但是热水费照收,(这个热水费还只是配套费,将来的热水还得另收),他们说的给井水二次加热(该地盘上有一口老井,这口井是老水泥厂的老井,水的用途是普通饮用水)。井水加热可以收配套费的话,那自来水加热不也可以收了吗?巩义市的其他房地产开发商都不敢收取这个热水费,他为什么敢收?因为他说他有地热井,现在是事实是他没这个地热井,只有一个普通井,还是无偿转送的,都要收我们这么高的费用,是价格欺诈吗?对井水加热也该改变了饮用水的审批用途,不符合规定,也涉嫌了强制消费。这个事实一涉嫌了虚假宣传,欺骗了广大的购房户。二涉嫌了强制消费,对水的加热,我们自己完全可以。他们当初许诺的地热井没有了,用井水二次加热来糊弄老百姓,强制收费,这个合法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6-13 08:27:22 |只看该作者
已转巩义市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2 21:0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