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于2010年购买小区14号楼一处房产,合同约定11年交房,实际交钥匙2014年元旦,合同约定延迟交房要付违约金,当时那钥匙时候售楼部工作人员说半个月之内把违约金付给客户,我是春节后后联系售楼部的,他们说这事是一个姓陈的会计负责,并把电话(13*******86)给我了,天真的我从此开始联系陈会计,第一次回复说住户资料还没有整理完,第二次还差几家没弄好,第三次上报公司了,等审查结果,第四次结果还没下来,我给你催催,第五次领导出差了,第六次还没有好,再给你催催,这六次联系都是依照陈会计的时间约定给他联系的,到目前为止未得到任何确切的回复结果,今天从群友处得到陈灿交(公司法人代表)电话,我问及此事,想不到回复是有几家住户的资料还没有整理好,还没往公司报,这和陈会计回复的竟然查了十万八千里,陈会计4月份时候都说都报到公司了,真难想一个地产开发公司还要把这笔违约金拖到何时解决掉。说话不算数的公司今后还能有何发展前途,话说回来,是个正规的公司吗?本人狠怀疑,建楼的时候利用的事老百姓的血汗钱,楼盖好了,违约金都不舍得付 ,公然违反合同约定,那合同又有何用处呢。恳请父母官能过问此事,给老百姓一个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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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牟县房管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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