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管局领导:
我是明月路云鹤路交叉口城市之星小区业主,代表全体业主投诉我小区服务单位:郑州市皓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如下问题:
主要问题:由于日常服务严重不到位,部分业主提出意见后整改不明显,暂未缴纳物业管理费,但该物业公司服务人员态度蛮横随意停水停电,停电后还故意威胁,将矛盾激化。开发商委托其办理的房产证不发给未交费的业主,称这是经理特意交代的,不缴费不给房产证。
1、擅自占用小区一层公用补位,将房屋对外出租给培训机构使用,将门前消防通道占用当做培训机构场地;
2、为了减少其公司的维护成本,擅自将楼前大面积绿地铲除后进行硬化,严重破坏公共绿地。
3、停车管理、卫生、维修服务等服务问题严重偏离物业服务协议约定标准。
请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重点关注,物业公司应该从自身查找原因及服务品质问题,严格按物业服务协议约定标准开展服务,定期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通过沟通及自身的整改,提升业主满意度,而不是通过一些违法、侵权、不折手段的做法强硬实施。没有不交费的业主,只有不满意的服务。请重点关注、处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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