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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充值,2014年充值遭遇2011年印制的发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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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20 10:27: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国税局

等待时间

17841小时:2分钟

根据国家财务规定,2012年的发票在2013年底12月就截止使用,不知道地铁站大量的2011年印制的发票从何而来,上面盖个一卡通公司的印章,可是一卡通公司2013年才成立的,如何领取到的2011年的发票,原来给2011年的发票时被乘客当面拒绝,现在又出新招,三张发票定在一起,上面一张10元的是2013年的票,是一卡通专用章(2),而下面两张20的共40元是2011年的票,是一卡通专用章(1),真假发票被打包发放,请税务局前往查证,。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地税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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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24 09:42:31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我们会积极进行处理,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有进一步的查处结果以便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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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2 17:53:04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2011年印制的发票,是发票上印有“郑州智丰2011年12月印125000本@50#号码起讫”(字样代表2011年印制125000本发票,每本含发票50张,面值可不同),并不是跨年就不能使用。关于发票专用章问题,该公司成立时只有一枚发票专用章(不带数字),后期由于网点的增加,公司又先后刻制了两枚发票专用章(1)(2),三枚发票专用章专人管理,每人一枚,发票领回后共同盖章,发票专用章(1)(2)只是代表哪个人员盖得章,并没有其他意义,公司的发票专用章都是通过正规渠道刻制的,不存在造假(一卡通公司出具情况说明)。郑州市二七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已要求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注意事项说明,把容易出现疑问的内容公布出来,市民可以得到明确的答复,同时加强网点人员的服务意识,对市民提出问题做耐心积极的解答。在以后的工作中,郑州市二七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多与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将相关的规定宣传辅导到位,尽量使企业领到日期较新的发票。如您对发票真伪有疑义,您也可持发票原件到郑州市二七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帮您鉴定。郑州市二七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二七区大学中路8一楼;电话:0371-68746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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