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玉花园全体业主请愿书 关于东方宇亿开发的《东方富田》项目违规收费一事,经上级有关部们多次协调至今始终无有结果。恳求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领导和主管部们,在百忙中抽时间给业主解决如下问题,这是嵩玉花园业主们的共同心愿: 第一.购房预付款是2012年9月份开始交第一次预付款,2013年1月14日登封市物价局和登封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联合下发了登价字【2013】5号文件,(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房屋认购协议是2013年5月份签字,在签协议时开发商已知道本文件的下发,当时各项费用若没有计入房价,开发商应告知业主。否则就证明各项费用已计入单价3100元内。
第二.老百姓不懂法律,当时就是每平方米单价3100元(均价)订房,办证时就按交款时的实际面积,单价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件即可。 第三.“设备平台”请开发商拿出国家的相关文件,若与团购单位签有协议,找出那一部分是“设备平台”,请给以合理解释,是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若“设备平台”合法,面积应计入房产证。 第五.完善交房条件,名确自备井位置与产权,办证日期,基础设施完善后,达到交房条件,再交物业费。 第六.关于嵩玉花园项目,现在是否达到交房条件恳求主管部们的领导到现场看一看。现在应该不应该交物业费,不要让人民群众再继续受伤害,因为你们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官,人民群众的安慰就在你们手中。 书短意长,东方富田项目,有7725户,牵动着近3万人民群众的亲身利益,也就代表着登封房地产市场的形象,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在即,愿长霞精神在登封继续发扬下去,希望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们为了登封的繁荣发展,整顿并规范登封房地产市场,切实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实事。让登封人民群众过上稳定幸福生活。 嵩玉花园全体业主的请求 201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