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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和盛世物业公司骗取高价物业合同难道没人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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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4 13:36: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4-7-18 11:12

通和盛世的泰安物业被投诉多少次了!你们物价局什么调查都不做就拿着他们给你的高价合同你就认为他们跟业主协商好了,按1.35收取高价物业费!可事实情况是怎样的 你们调查过么?不签高价物业合同不给钥匙,不给装修,欺瞒哄骗业主签署,本身经适房小区大部分业主都没有买房签物业合同的经验,他们就这样欺瞒胁迫广大业主签署高价的一级物业合同,要说你服务真的做到一级也就算了!事实情况是什么样的 我也不想多说了,恳请你们这些官老爷去现场调查调查!难道是泰安物业真有背景有后台?你们不敢管?坐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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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4 16:03: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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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9 14:50:23 |只看该作者
前期合同是1.10一直收费收的1.14,一年后突然提高物业费收到1.35,经过业主的同意了么,私自上调物业费,这么多反应的难道物价局就不能管一管,看看泰安物业的服务,小区内杂草遍地。中纪委巡视组说河南跑官买官现象严重,希望不是真的,希望上级部门也按要求做下事实,通和盛世泰安物业的一级服务是怎么批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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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14 17:28: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因无法和您取得联系,现就您反映的通和盛世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持有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已通过规划建设部门的竣工验收。二是该物业公司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招投标备案。三是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已约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四是物价部门对该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审核符合《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根据职能划分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您若对协议约定的条款有异议或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可向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咨询投诉。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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