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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道一号无证售房,逼迫业主缴纳首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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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9 14:18: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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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7-22 09:36

郑州市高新区公园道一号楼盘在2014年6月22日开盘,推出并销售的楼号为1期的2、3、4、6号楼,二期1、2、5、6、10号楼,共9栋楼,但是在开发商销售时,预售证【2014】郑房管预字第(GX2014027)号仅为1期楼盘的3、4、6号楼取得预售证(房管局备案查询),其余销售的6栋楼均无预售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88 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时任部长俞正声二○○一年四月四日颁布,其中《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目前公园道一号楼盘的开发商“郑州朗悦置业有限公司”不仅不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正常开发并收取1万元订金,还用不正当手段要求业主交付房屋款等费用。除此之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认购合同上明确说明,在7日之内需签约合同,但是开发商并未在其期限内公示合同范本,也未让业主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故此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业主的利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以上“郑州朗悦置业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请相关部门为购买郑州高新区公园道一号的业主维护权益。(目前有六栋楼没有预售证的业主以及全部不让签合同的业主共将近1200人,均为受害者)。
7月5日该公司连夜组织开盘,所销售的房屋均为取得预售许可证,难道房管局就不针对这种情况予以处罚吗?截止7月9日该公司不停催促选房客户缴纳首付款,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威胁客户不交首付款将不给予优惠,这样的开发商应该算是严重顶风作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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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7-9 16:34: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已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需要一段时间,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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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7-17 09:47: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公园道一号”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和翠竹街交叉口,由郑州朗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8日,暂定资质。项目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总占地18万平方米,总开发面积103万平方米。其中安置区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米;商品房分为两期开发:一期(朗悦天域北苑)占地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二期(朗悦天域南苑)占地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期(朗悦天域北苑)6栋(1-6号楼)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于6月22日取得3-6号楼预售许可证。二期正在建设的1#、2#、5#、6#、10#目前已建到2-10层,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目前我局已对郑州朗悦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正在走处罚程序。下一步,我局将对该项目是否存在再次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进行核实,如仍存在违规行为,我队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来我局监察队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投诉受理电话:6718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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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8-1 12:26:58 |只看该作者
公园道一号已被处罚,但直到8月1日,2期2#等仍未取得预售证,却通过售楼部电话86568690不停威胁客户"三天内不交首付,房子另售他人”。
房管部门的处罚力度是不是太轻了?以致开发商和代理销售公司毫无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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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1-7 17:11:36 |只看该作者
二期到现在还没有预售证,都几个月了,又不退款,怎么就没有人管呢,怎样才能给自己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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