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郑州市在职职工,正常缴纳市职工医保费用,妻子无业,今年5月女儿出生,按医保报销规定,男职工可用市医保报销,按女职工报销比例的一半报销。现相关资料手续已准备齐全,但规定中有一项要求社区及办事处出具女方无业证明,我到社区询问,社区工作人员告知现社区已无权出具此类证明,如果不出具,我就无法办理医保报销,请相关部门回复我如何能够报销,采用哪种途径?谢谢。我住所所在地为经八路办事处。以上是我在社保局发的帖,以下是社保局给的回复。网友您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中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保险报销要求提供的资料是根据以上文件提出的。建议您与社区或办事处沟通此事。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规定都是你们规定的,谁能给我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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