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没有公示,安置没有明确地点,房屋结构,这么大个工程没有个公示图。
2、人还没走,就东拆下,西拆下,这不是在强撵住户么,弄成废墟。
3、就算是集体土地上房屋,但是我们有99年荥阳市政府和荥阳市房管所下发的正规房屋所有权证,我们的私产是受国家保护的,怎能跟违法小产权赔付标准一个样,说拆就拆,也太霸道了吧,有宅基证的还一户赔付2套住房,那我们有房产证的最起码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了吧,我们的房产证跟索河路八达小区、政法小区一样的,难道我们不合法。
4、回迁日期说三年,可只给一年的安置费,我们住户有什么保障,万一工程中间出差错,后期过度费政府能给我们出么,到时候不是还是让群众找开发商,而且国家要求安置费最低得一次性支付36个月,而且如果3年内不能回迁,安置费还应增加,物价房屋租赁价都在上涨。
5、总之,欺负老百姓不懂法。
现在到处都在走群众路线,拆迁协议说的是可以协商,可到头来,哄骗着无知的老百姓到莲花宾馆私下签订协议,不知道80亿的投资,安置费到底去哪了,请检察机关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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