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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瑜璟物业公示物业费收费文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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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29 07:52: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发改委

处理时间

2014-8-11 10:38

豫龙之春小区位于荥阳市豫龙镇二十里铺村南侧,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旁边。
瑜璟物业是豫龙之春小区的前期物业,暂时三级资质。
瑜璟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1.09元每平方每月,业主要求其出示收费文件,物业人员不能出示,并且信誓旦旦的说收费标准是经荥阳市发改委核准的。
作为业主,有知情权,他们却不能出示。我像问一下,1.09元的收费标准是否是经核准的?
如果是经核准的,请发改委领导勒令他们公示收费文件,公示地点:售楼部,物业公司,每栋楼的宣传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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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29 11:52: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已安排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发改委)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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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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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31 16:58: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就您反映的“关于请瑜璟物业公示物业费收费文件”问题,我们立即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1、瑜璟物业公司管理的豫龙之春小区收取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于2014年2月12日由荥阳市发改委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执行二级收费基准价:高层住宅0.87元/平方米·月,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0.05元/平方米·月,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你所反映的瑜璟公司未公示收费文件,我委只对瑜璟公司颁发《收费许可证》,截止到目前未对该公司签发过收费文件。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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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8-11 12:26: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请发改委勒令瑜璟物业给业主公示《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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