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反映 情况反映人:牛铁良,男,47岁,家住登封市守敬路,电话:13*******18。 反映内容: 1.登封市送表乡政府公车私用撞伤我女儿不管不问。 2.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徇私枉法。 事件经过:2013年12月2日晚20时20分左右,我女儿牛亚慧由北向南沿着守敬路最西侧步行回家,突然背后被一辆车牌号为豫A E1512的黑色桑塔纳轿车撞出几米远摔倒在路上,但车并未停下,又加速前行打算逃逸,该车又撞到路边正常停放的一辆红旗轿车后被迫停下。后一名男子(宋胜利)下车想弃车逃跑被周围群众拉住。随后交警把宋胜利带到市二院现场抽血检测,宋胜利在医院大吵大闹拒不配合交警工作扬言:“我上面有人,你们算老几!我老婆是副乡长……”,嚣张致极!最后由几名特警出面才得以制服,经检测血液中每毫升酒精含量为214.89,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2013年12月10日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案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2013年12月02日20时30分许,宋胜利无取得驾驶证驾驶豫AE1512小型轿车沿登封市区守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35号路灯杆路段,先后与由北向南步行的牛亚慧、头南尾北停放在道路西侧的程金亮驾驶的豫A69888小型轿车相撞,致牛亚慧受伤、两车损坏。郑公交认字【2013】第00605号,宋胜利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牛亚慧不承担事故责任。另外宋胜利所驾驶的豫AE1512小型轿车没有经过安全检验。更令人气愤的是:12月12日我女儿还在医院治疗时,被拘留的肇事司机宋胜利突然出现在医院,还洋洋自得:“我没事啦!已经出来了。”态度极其嚣张! 存在疑问: 1、宋胜利无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撞伤行人,登封市公安局虽对宋胜利以醉酒危险驾驶机动车辆撞伤行人对其刑拘留7日后取保候审,试问:1、宋胜利属于无证驾驶2、宋胜利驾驶无审验车辆3、宋胜利属于严重醉酒驾驶4、涉嫌肇事逃逸5、事故发生后态度嚣张,拒不赔偿6、在国家对醉酒驾驶严厉打击情况下,公安机关对其办理取保侯审,是不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在以上几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对宋胜利采取取保侯审是否正常?为何不对宋胜利提请登封市检察院依法逮捕? 2、据了解,宋胜利醉酒驾驶的肇事车辆豫AE1512黑色桑塔纳轿车是登封市送表乡政府配给副科级干部公车。我就不明白了,宋胜利一个开封市的商人在登封却驾驶着一辆登封市送表乡的公车,不仅让人浮想联翩啊!难道政府配给副科级官员的车就可以不用经过交警部门的审验吗?公车就可以任意让社会闲杂人员随意使用吗?还喝醉了撞人!这就是中国政府的官车吗? 反映请求: 1、依法调查公车私用的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依法调查登封市公安局徇私枉法对宋胜利取保侯审的违法行为。 3、请求公安机关对宋胜利采取强制措施,以免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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