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圃田乡拆迁指挥部的答复为“参照去年市场外迁的补偿标准”,但时间节点还未最后确定。去年市场外迁的补偿标准为:
非住宅房以土地使用证和规划建设许可证为准认定。被确认作为非法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迁移的,只给一定的拆工费,不予补偿,并按有关规定程序予以拆除。
凡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按非法占用土地和违章建筑论处,砖混和钢构的建筑,每平方米付给200元的拆工费,砖混简易房每平方米付给拆工费100元,按规定时限自行拆除的,酌情给予奖励,逾期按有关规定程序予以拆除,奖励标准按拆除时间分为几个层次。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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