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发生在中原区华山路汝河路双河市场大门里的偷盗案,当时菜场商贩好多人都看到小偷偷钱包,却无2人敢言,受害人发现后大声喊抓小偷,拦住小偷,却无一人伸出援助之手,当小偷跑掉之后,商贩们都说这个人整天在此偷盗,每个人都认得他,具说当天上午就偷了两三个人,当事人报案后,110在将近1个小时才到事发地,大至写了下经过,让当事人去汝河小区派出所,去了之后,前后材料写了好几份,当事人提供了好几条线索,也告知事发地有摄人像头,后来一民警说那摄像头坏了,就这样,让回去了
试问,为何商贩无人敢言,受害人周边的朋友都在此被盗过,也报了警,最终都石沉大海了,广大群众是相信警察的,但为何却没有结案率呢,同一个地方同一个人,却还能在此整天偷盗呢,周边的商贩也都能提供出该人的特征,为何却没有为受害人挽回损失呢。
是什么让这个社会风气成这样子的,人民警察不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稳了吗?不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吗?如果只有报案没有结案,这算什么?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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