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结合我区实际,惠济区东风路小学、惠济区实验小学招生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市区2014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六个月(2008年2月28日前出生);其他学校一 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办理事项分管领导:赵渭侠,职务:教体局副局长,联系电话:63639782;
联系人:王新芳,职务:教体局教育科科长,联系电话:6363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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